拉力试验机技术条件规程
试验机的移动夹持器的移动距离应为试样提供最大的伸长范围。测力系统的应变轴与上下夹持器的轴心线应重合并与作用力方向一致。
当移动部件移动到上、下极限位置时,限位安全装置应立即动作,使其停止移动。技术要求试验机正常工作条件。
降低了准确度,故应当优选用测系统为低惯性的电子拉力试验机。变形测量可以用以下几种方法:利用移动夹持器的移动;
注:d法仅适用于测量几个固定点的定伸值,而且由于操作人员的习惯和熟练程度不同而给测量带来很大的随意性。
试验机的尺寸和结构不得影响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并具备预定试验材料进行各种拉力试验的功能。
接触式自动跟踪装置的测量方法;光、电等非接触式自动跟踪装置的测量方法;手动跟踪试样标线的测量方法。
对哑铃状、条状和类似的柔性材料试样进行拉伸性能试验时,试验机备有能随试样伸长而自动夹紧的夹持中的相对滑动。
试验机配有带指示和记录装置的测力系统以及测定试样变形的装置。移动部件应平稳驱动,没有明显的摇摆、冲击等现象。
最好是带有能指示最大作用力的自动记录仪,摆锤式测力系统由于有摩擦和惯性作用,严重地影响了试验机的动态响应。
简称试验机,皮革等类似材料的拉力试验机可参照采用本标准。主要结构试验机主由固安部件和移动部件两部分组成。
当使用接触式自动跟踪装置时,不应损坏试样,跟踪夹与试样之间不应出现明显影响试验结果准确度的附加力和滑动现象。
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当负荷超过最大负荷的2%~10%时,负荷安全装置应立即动作,自动停车;
夹持器不能对试验结果的准确度产生不利的影响,在各种情况下,测力系统必须连续指示施加在试样上的作用力;
固定部件和移动部件上均可装配各种型式的夹持器,用于夹持各种试样;移动部件靠动力驱动,并配有调速装置;
变形测量装置应连接指示试样的变形量,最好能自动绘制作用力——伸长曲线图,最后指示出最大伸长值。
测力分辨率:1/30000
试验速度:0.05——500 mm/min
速度精度:示值的±1% (可选±0.5%)
变形精度:±0.5%(FS)有效拉伸空间:≥850 mm(具体尺寸也可按用户要求扩展)有效试验宽度:400 mm 550 mm(具体尺寸也可按用户要求扩展)
超载保护功能:超过额定负荷10%自动保护
试台安全装置:电子限位保护
试台返回功能:试验结束后自动或手动返回试验初始位置
主机规格 高精度美国传力力量传感器: 2T ,力量精度在±0.5 %以内。 容量分段:全程七档:× 1,× 2,× 5,× 10,× 20,× 50,× 100 , 采用高精度24 bits A/D,取样频率200Hz 。动力系统:见配置清单
控制系统: 采用Pulse Command控制方式使控制更精准 ,速度控制范围0.01~500 mm/min。 中联板调整具有快速粗调与慢速微调功能。 测试后自动回归原点、自动储存。